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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诚医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096Bio-S(301096)2024-04-22 11:44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持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