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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诚医药: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096Bio-S(301096)2024-04-22 11:44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应为专业会计 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专业 会计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