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天 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 并实行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