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_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四年九月 | 第一部分 报告期更新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4 | | --- | | 一、本次交易方案 4 | | 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4 | |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6 | |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7 | |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7 | |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7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和职工安置 17 | | 八、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7 | | 九、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27 | |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质 29 | |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核查 29 | | 十二、结论性意见 29 | | 第二部分 《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的补充更新 30 | | 问题1: 30 | | 问题5: 41 | | 问题7: 57 | | 问题10: 61 | Jin Mao Law Firm 金 茂 律 師 事 務 所 40th Floor, Bund Center, 222 East Yan An R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