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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1110QINGMU(301110)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 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