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未经 公司同意,不得向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有关议案。经公司同意的对外担保 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第七条 不得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含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