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 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 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67 股,发行价格为 6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1,666,687.70 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12,378.99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1)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