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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债权 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