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1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