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公司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自身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 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 1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