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A17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提出的《关于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收 悉。根据贵所提出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本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则进行了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一 1. 2023 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85 亿元,同比增长 3.22%,报告期内 新增导管架业务收入 1.29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17 亿元,同比下滑 340.14%。你公司 风电塔筒、桩基毛利率分别为 3.52%和 10.32%,分别同比下滑 7.11 和 3.26 个百 分点。你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5.81 万元,同比增长 107.62%。 2024 年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4 亿元,同比下滑 75.22%,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365.54 万元,同比下滑 10.28%。 请你公司: (1)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