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