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 据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 判断,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