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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国能日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购买渠道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