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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301165Ruijie Networks (301165)2024-03-28 10: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