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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301165Ruijie Networks (301165)2024-03-28 10: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准决定 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