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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301165Ruijie Networks (301165)2024-03-28 10: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向全体监 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 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四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可以召开 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