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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301165Ruijie Networks (301165)2024-03-28 10: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 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许可,任何人 不得从事投资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