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 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松、石磊、蔡鸿亮 2024 年 2 月 1 日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 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