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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01185Oumasoft(301185)2024-06-13 03:56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保证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1.3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 1.4 本制度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2.1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2.2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并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5)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 有问询;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