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 总则 1.1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5)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1.3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2 人员组成 2.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且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成员应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