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加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山大鸥玛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1.2.1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备案工作,应当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