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1 总则 1.1 为加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息 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1.3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1.4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5 公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