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深圳 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致: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 容一致,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