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尼电子")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电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5,400,000.00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4,883,35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800,516,64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