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奥尼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 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