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接受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十 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经过 审慎核查,结合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持续督导意 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 是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 的相关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 意见所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