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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族数控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