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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杨股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杨股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无 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 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 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 时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杨建林主持。 致: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