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第 1 页,共 9 页 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