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杨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无锡市金 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