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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国投证券关于金杨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杨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1.408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5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3,143,471.32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827,630.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