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天衡福顾字第 0031-02 号 致: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 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1 - 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