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24SH7200149/FC/jwj/cm/D12 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常潇斐律师、沈瑶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