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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301256HUARONG CHEMICAL(301256)2024-08-08 10:1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担任独立董事 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