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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01263T&K(301263)2024-03-27 10:53

(以下无正文)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 推举彭朝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 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独 立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 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