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建 设内容及建设期,系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适当调整,具备 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降低募投项目建设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 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期进行调整,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独立意见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