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