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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1295Meishuo TECH.(301295)2024-01-19 10: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4年 1月 19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 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 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