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 制性股票事项 之 关于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 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或"公司") 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 议》,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 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