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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HFI V 曹亚丽: 高献礼: 2023 年 12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段完 段 宏: 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是基于公司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