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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 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 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