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人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威 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