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公司")持续督 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 及翰博高新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翰博高新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2 月 17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翰博高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 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12 月 17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和线上授课相结合的 方式对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