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公司拟为 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4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53%,其中:向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55,000 万元;向资产负 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87,000 万元。以上担保额度 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由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或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 占用上述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及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 笔担保终止时止。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作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公司" 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