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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