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54,646.9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03,732.7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30,373.2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27,451,356.27元, 减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6,631,198.00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276,593,517.71元。截止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8,718,062.1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593,517.7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 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 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提出2023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