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 民币 16.52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