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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广 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