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公司章程
章 程 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657969491XK。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31.25 万股,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